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重要讯息省内动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石家庄市沙河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2025-11-19   浏览次数:4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取消石家庄市沙河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石政呈〔2024〕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同意取消石家庄市沙河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60.12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94.76平方千米,总面积154.88平方千米。

二、你市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要求,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对优化调整新建的城市应急水源,要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调查评估水源地环境状况,不断强化长效管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