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事项的公告
2025-12-10 浏览次数:109
根据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取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不再受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事项,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不再出具审查意见。
二、采矿权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时,需提交已评审通过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和评审意见书(地热矿泉水提交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
三、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改革试点市参照公告内容执行。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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