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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扩区情况的通知

2025-12-10   浏览次数:1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按照《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3〕132号)和《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现将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扩区情况予以公布。

  请石家庄市进一步加强园区规范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打造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优良载体。

  附件: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扩区情况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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