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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5-12-22   浏览次数:2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切实清除政策壁垒,优化制度供给,省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21件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43件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4件文件予以修改。

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附件:1.废止的省政府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

3.予以修改的省政府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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