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4号
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出让工作规程〉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4〕6号)要求,我厅对各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地勘单位、社会公众等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区块建议,分批次进行了筛查。第三批73个区块建议因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河湖管理范围等禁止限制性区域重叠比例较大,未通过筛查,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告。
对于以上区块建议,相关建议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符合条件后,按程序要求重新提出。
联系人:刘继光,0311-66772193
附件:第三批73个未通过筛查的区块建议名单.doc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