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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分东光县城区生活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2026-01-16   浏览次数:6

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东光县城区生活应急热备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沧政呈〔2025〕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光县城区生活应急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确定的划分方案,划定东光县城区生活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0.026059平方千米。

二、你市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着力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设立符合规范的地理界碑、保护区标识和警示标志,强化风险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