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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的通知

2026-02-03   浏览次数:4

同意10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和4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延续,资质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相关分局应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加强对收集试点的环境监督管理,将收集试点纳入危险物环境重点监督单位,并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每季度对小微收集试点开展一次日常经营情况考核、每半年对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开展一次审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收集贮存运营。运营期间,如试点单位存在不符合规范收集贮存要求或因经营困难关停等情况,分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局。

关于继续延续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资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