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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海洋工程—海洋油气开采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3-25   浏览次数:2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范海洋油气开采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我部组织制订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海洋工程—海洋油气开采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意见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刘任杰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冉丽君

  电话:(010)65646178、84757161

  邮箱:huanpingsiy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海洋工程—海洋油气开采业(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海洋工程—海洋油气开采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3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中国海警局执法部

  3.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4.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5.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6.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7.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8.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9.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0.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1.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13.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15.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6.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协调局、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监测司、执法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