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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6-04-01   浏览次数: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加强石油炼制、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我部组织编制了《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周羽化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13520828353

  电子邮箱:zhouyh@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5.《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