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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2026年第一季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D升C企业

2026-04-01   浏览次数:18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冀环大气〔2021〕169号)和《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邢环字〔2021〕43号)的规定,经市、县两级核查,我市平乡县荣君自行车配件厂等27家企业符合对应行业C级标准,拟将其绩效等级由D级升为C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319-2028308

邮箱:xtsdqb@163.com 

2026年第一季度D升C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