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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法治环保课堂 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2026-04-03   浏览次数:3

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跟进学习新法新规,3月24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法治环保课堂,邀请律师结合司法部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行解读。

此次法治环保课堂围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主要内容,从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核心监督范围与监督方式、纠错机制与责任追究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选取履职不到位、程序违法、违规扰企、权责争议、法律适用错误等五类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背景、监督处理过程及典型意义,以案为鉴,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依法执法水平。

    厅机关各处室、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以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