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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结果的通知

2026-04-09   浏览次数:16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现将2025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请清洁生产审核合格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挖掘减污增效潜力,稳步推进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不合格的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附件:1.2025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合格企业名单(425家)

2.2025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合格企业名单(15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