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竞发。在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九届“中国水周”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及宽城法院、检察院、水务、环保等6家单位,赴潘家口水库及周边水域,共同开展“巡河+生态修复踏查”联合行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碧水,筑牢京津冀水源地生态安全屏障。
潘家口水库是“引滦入津”工程的主体工程和重要水源地,总库容达29.3亿立方米,是国家水网体系的关键节点。其水质安全与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数百万群众的用水安全和区域生态平衡,应予以重点保护。
巡河过程中,一行人乘船深入水库重点库区,围绕是否存在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违法建筑、污水直排以及沿岸垃圾清理等情况,对沿线水域环境、岸线管理、水质状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在“水下长城”周边水域,工作人员还专门查看了此前非法捕捞案件判决增殖放流鱼苗的存活情况。
在桲椤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6家参与巡河单位召开座谈会。会上,中院环资庭工作人员介绍了近两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分享了“冀承山水”品牌建设及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工作,并提出了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河湖生态环境协同预防机制的倡议。
各参会单位围绕“潘家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分别介绍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大家一致认为,守护好潘家口水库这颗“京津明珠”,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随后,工作人员来到某污染环境罪案案发地,实地查看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该案中,二被告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后二人认罪认罚并积极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最终分别被判处十个月、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实地踏查,并经当地工作人员介绍,案涉被污染土地已采取多种修复措施,案发地附近取水点位水质也已达标。该案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统一。
各参加单位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确保司法判决不落空、生态修复见实效,以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服务保障区域生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