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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2026-04-22   浏览次数:14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4月13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全市生态环境系统6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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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颁布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是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和中国贡献,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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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邀请河北大学法学院刘广明副院长授课,刘广明副院长围绕法典的时代背景、立法目的、编纂原因、条款解读、内容构成、适用范围、使命担当,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系统性的讲解,阐释了法典的法理根基,对核心条文的法理逻辑进行拆解,探讨了法典的实践适用,深化了参加培训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典法理内涵的理解。培训现场,学习氛围十分浓厚,全体参训人员态度端正、专心致志,认真聆听授课、详细记录重点。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充实、针对性强,进一步提升了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是一次精准高效的“靶向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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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热潮,推动法典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要善于把法典条款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把法治思维融入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者、推动者,积极向身边群众、服务对象宣传法典精神,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