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资〔2024〕110号)文件要求,对我单位一批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分别使用已有10-16年,均已超过了额定使用年限,设备老化严重,现进行公开报废处置。请有意向参与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资产处置公示期2026年5月26日至5月28日17点30分结束。
二、参与公司须有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资质、公司营业执照、废旧回收公安机关备案表、法人身份证证明材料,报名资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hbssthjjczxcw@163.com。
三、公示期结束后,我单位通知参与公司到现场查看实物完成报价工作,出价最高的为中标公司。
四、联系方式:0311-89253327 联系人:李玉芳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