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3〕132号),现将河北邢台旭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和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扩区情况予以公布。
请邢台、沧州市进一步加强园区规范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打造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优良载体。
附件: 化工园区扩区情况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