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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发布!

2026-07-13   浏览次数:303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规范化运行水平,推动地表水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标准化进程,由河北环保联合会组织,河北工院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经过前期调研、标准立项、草案编制、意见征集、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等系列程序,编制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T/HEPF 001-2026)与《地表水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T/HEPF 002-2026)两项团体标准。该两项标准于2026年7月13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立足实验室安全运行全流程,系统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在总体安全要求、布局与设施、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操作规范、安全防护、试剂与样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应急管理、数据信息安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要求。标准强化了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物质、危险废物的闭环管控,明确了高风险操作(如微波消解、辐射检测、微生物实验)的专项安全规程,并将数据与信息安全管理纳入实验室安全体系,为监测机构的人员操作、设备管理、方法执行、环境保障及数据信息管理提供了全方面的安全依据。

《地表水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 围绕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要求,针对新污染物痕量、超痕量、易受外源性污染等特点,系统规定了监测方案制定、点位布设、采样频次、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分析测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处理与报告编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标准覆盖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国家高度关注的新污染物,统一了分析方法选择原则和质控指标,明确了从采样器具清洗、现场空白到实验室基质效应评估的全链条质控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比,为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作为两项标准的提出和归口单位,河北环保联合会始终秉持“服务行业、引领规范”的宗旨,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创新与标准供给。此次发布的两项团体标准,分别聚焦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新污染物监测两个技术领域,旨在为相关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地表水新污染物监测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