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上市公司相继发布2015年年报。记者比较后发现,在大气治理领域的上市公司中,龙净环保营业收入73.9亿元,同比增长22.64%;菲达环保营收33.8亿元,同比增长21.58%;清新环境营收22.7亿元,同比增长77.62%。大气治理类上市公司取得如此骄人成绩,与国家要求电力企业超低排放的政策要求密切相关。
去年12月底,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的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煤电机组高达7874万千瓦。有数据表明,目前投运的超低排放机组容量已超过1.5亿千瓦。那么,进入“十三五”,超低排放还将如何发展?如何影响大气治理行业发展?
从电向非电行业拓展
超低排放技术及应用将在非电行业大力推进,行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十三五”期间,超低排放将深度推进,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2020年前,全国范围内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约5.8亿千瓦,还有一部分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要实施达标排放治理容量约1.1亿千瓦,未来3年将有一大批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除此之外,超低排放还将从电向非电行业拓展。就在记者发稿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正式发布。评估认为,“大气十条”确定的治污思路和方向正确,执行和保障措施得力,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已经显现。
中国工程院组织50余位相关领域院士和专家在“大气十条”中期评估报告中提出主要对策建议,其中一条就提出,大力推进非电行业达标排放和超低排放技术及应用。尽快部署非电行业的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升级。针对水泥、玻璃、陶瓷等建材行业,发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新技术研发及示范,开展主要污染物达标和超低排放新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
这说明,超低排放还有许多政策想象空间。
时间在提前空间要扩展
2015年以来,超低排放改造扩围提速,向深度推进
进入“十三五”,围绕超低排放,时间在提前,空间要扩展,龙净环保等企业都将超低排放放在重要的战略高度,2016年,超低排放改造扩围提速,需求旺盛。
事实上,电厂超低排放的企业实践出现在2013年,国家层面则是在2014年9月明确提出超低排放要求。
2014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能源局联合下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其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东部地区现役机组通过改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可谓超低排放的顶层设计;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方案》,明确要求:现役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由原来的东部地区扩围至中部地区,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东部地区由原计划2020年提前至2017年前总体完成,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这就是业界强调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围提速,记者了解到,2015年以来,各主要地区和重点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一直处于提速、扩围的状态。不光如此,位于城市的供热锅炉等中小锅炉,也要求按超低排放治理。
管理部门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今年计划改造2.6亿千瓦,涉及24个地区
2016年,为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环境保护部做出了重要改革举措,就是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3个环境管理司。
记者了解到,新成立的大气司将着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指导各地和六大电力集团公司编制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计划方案,明确每台机组改造措施和改造完成时间。未来,环境保护部将建立超低排放改造、达标排放治理管理台账,制定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境监测评估技术规范,还将联合发改委、能源局对年度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开展评价考核。
据国家能源局初步统计,2016年计划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约2.6亿千瓦,涉及到24个省(区、市),其中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量较大的是山东、河南、江苏、广东、安徽等省,合计约1.5亿千瓦,东中部地区的天津、河北、河南等省计划2016年内完成全部具备条件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提前1年完成国家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的要求。
神华集团已于今年4月完成京津冀地区超低排放改造,提前近两年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