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环保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环保部《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5〕919号)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等的通知》(环办规财函〔2016〕28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北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6日